一、單位名稱:飲馬街街道辦事處
二、辦理事項: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核審批
三、事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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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類型 |
公共服務 |
實施主體 |
鄉(xiāng)鎮(zhèn)級 |
行使層級 |
鄉(xiāng)鎮(zhèn)級 |
辦理對象 |
自然人 |
辦理類型 |
承諾件 |
法定期限 |
30個工作日 |
承諾期限 |
30個工作日 |
咨詢電話 |
0971-4910871 |
監(jiān)督電話 |
0971-8294442 |
辦理地點 |
東大街社區(qū)(小新街延伸段)0971-8244995文化街社區(qū)(法院街20號恒通家園內(nèi))0971-8230101上濱河路社區(qū)(七一路459號1號樓1至2樓)0971-8249359 |
辦理時間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節(jié)假日除外) |
四、信息統(tǒng)計:
實施主體性質(zhì) |
法定機關 |
受理條件 |
1、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家庭財產(chǎn)和家庭剛性支出是認定低保對象的基本要件。 2、持有本省常住戶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shù)氐捅藴驶驅(qū)儆陂L期支出型貧困家庭,且家庭財產(chǎn)狀況符合當?shù)厝嗣裾?guī)定條件的,可以申請低保。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指夫妻及未成年子女以及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在同一戶口簿的其他人員不計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員。 4、 申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單獨提出申請: (一)已成年靠家庭供養(yǎng)無業(yè)且無法單獨立戶的重度殘疾人,三級智力、精神殘疾人; (二)城鄉(xiāng)低收入家庭中的未成年重度殘疾人,三級智力、精神殘疾人或重病患者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 (三)脫貧攻堅期間,農(nóng)村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中重病患者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 (四)脫離家庭、在宗教場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難的宗教教職人員。 |
設定依據(jù) |
根據(jù)《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fā)〔2012〕45號)及《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青政〔2012〕52號)《青海省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青政辦〔2019〕92號)等相關規(guī)定。 |
收費標準 |
無 |
收費依據(jù) |
無 |
辦理形式 |
窗口辦理 |
常見問題 |
如經(jīng)濟核對狀況調(diào)查時限延長,則不能如期完成辦理 |
五、辦理材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來源 |
材料形式 |
材料詳細要求 |
空白表格 |
樣本下載 |
1 |
手寫書面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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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手寫紙質(zhì)版 |
材料一式一份 |
無 |
無 |
2 |
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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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質(zhì)版 |
材料一式一份 |
無 |
無 |
3 |
戶口本復印件(首頁、本人頁及共同申請人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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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質(zhì)版 |
材料一式一份 |
無 |
無 |
4 |
收入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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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質(zhì)版 |
材料一式一份 |
無 |
無 |
5 |
第三代社??◤陀〖?/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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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質(zhì)版 |
材料一式一份 |
無 |
無 |
6 |
小二寸照片2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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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質(zhì)版 |
材料一式一份 |
無 |
無 |
7 |
房產(chǎn)證的復印件或正式的租賃合同或由房產(chǎn)部門出具是否有房屋登記的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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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質(zhì)版 |
材料一式一份 |
無 |
無 |
8 |
殘疾人:殘疾證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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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質(zhì)版 |
材料一式一份 |
無 |
無 |
9 |
患病人員:疾病診斷證明及病歷(縣級以上醫(y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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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質(zhì)版 |
材料一式一份 |
無 |
無 |
10 |
在校學生:18歲以上孩子(指在校學生)在校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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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質(zhì)版 |
材料一式一份 |
無 |
無 |
11 |
離異人員:民事調(diào)解書或離婚證及協(xié)議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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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質(zhì)版 |
材料一式一份 |
無 |
無 |
12 |
有勞動能力人員:工資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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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質(zhì)版 |
材料一式一份 |
無 |
無 |
13 |
離退休人員:工資流水(半年內(nèi)的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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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質(zhì)版 |
材料一式一份 |
無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