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依據(jù):國家級獎扶標準、市級扶助標準
法定辦結(jié)時限:5個工作日內(nèi)
承諾辦結(jié)時限:5個工作日內(nèi)
受理條件:戶籍在本轄區(qū)范圍內(nèi),自1982年至2016年1月1日前響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只生育一個子女且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計劃生育家庭子女死亡或殘疾的夫妻或離異人員均可申請享受。
辦理流程:失獨或傷殘夫妻向戶籍所在地社區(qū)計劃生育部門提出申請;社區(qū)工作人員入戶走訪核實情況后審核證件(戶口本、身份證、結(jié)婚證、獨生子女證、死亡證或殘疾證)證件審核合格后由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并遞交所有證件復印件、一寸照片。申請表及申報資料一式四份。
辦理地點:南關街社區(qū)(南關街43號)、水井巷社區(qū)(民主街7號)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8:00
咨詢電話:8225183、8232612
投訴電話:8247371、6106191